第(2/3)页 当然,这种情况还真说不上好坏。 各有各的利弊。 举个例子。 《双生》 “我觉得最无法理解的是这么巨大的变动,竟然在事前没有征求我的任何意见。” 这是这部电影导演的原话。 在《双生》的后期剪辑过程中, 作为导演, 金振乘没有获得最终剪辑权,没有收到自己应有的劳务报酬,甚至在影片上映后都看不到,自己的片子究竟被剪成了什么样子。 换角、补拍、挤压三年,自行后期,在时局和资本的两重挤压之下,金振乘一开始就丢失了导演的最终剪辑权,这或许是他惟一能够维护作品的机会。 若是再退一步,像其他导演那样愤而放弃署名,那么连追讨自己辛苦钱的机会也要失去。 没人会甘愿放弃自己的作品,但当它已经被涂抹得面目全非之时,这究竟还算不算自己的作品? 这又是一个问题。 因此。 剪辑权这权利到底是给导演还是给公司。 还真说不好。 对于很多导演来说。 最终剪辑权:就是一场权力的游戏。 它从一开始,就是一场权力的斗争。 在好莱坞,制片人中心制树大根深,最终剪辑权早已牢牢握在制片人手中,如果有导演能够掌握住最终剪辑权,那证明导演本身已经是一块金字招牌。 当年吴白鸽闯荡好莱坞, 成为五位握有最终剪辑权的导演之一,是华语圈子迄今为止还津津乐道的事实。 当制片方紧握住最终剪辑权时, 大多会从纯粹的商业利益方面来考虑。 在电影上院线时,时长越贴合观众传统的观影习惯,票房往往更卖座; 二则是内容,在艺术影片中,越个人化和晦涩的情节,越容易遭到“剪刀手”。 当一旦影片打入国际市场, 影片在发行方手中, 会剪出许多个长短不一的版本,影片的内容完整性,自然也不再是导演能掌控的了。 导演和片方对于影片剪辑权的争夺,从电影艺术诞生之初就已经开始。 1927年,《大都会》在德国柏林首映,时长153分钟。 正是由于各地发行商纷纷自行剪辑,导致该片一直难以还原本来面目,直到2001年才有修复版本面世,同时有四分之一的内容已经确定难以找回。 最惨的自然是丑国影史上赫赫有名的《丑国往事》。 当时早已拍出《黄金三镖客》《偷自行车的人》等多部知名影片的赛尔乔为《丑国往事》找投资长达11年,拍摄出的影片长达251分钟,但后来在丑国上映后,影片大段闪回场景被删除,导致本片票房口碑全部失利。 多年后,导演剪辑版本流出,才使得这部经典影片重见天日。 事实证明, 即便你是大牌导演,也很难永远避开与片方的剪辑权官司。 尤其在好莱坞影片系列化、投资人越来越不敢冒险的今天,导演剪辑权已经越发难成为导演的特权。 早在多年以前的异形就是个例子: 在拍摄《异形3》时,大卫在拍摄时完全没有片场的控制权, 在拍摄期间就不断与制片方发生摩擦,甚至连导演剪辑版也没有参与制作就退出了。 大卫芬奇不仅不承认这部影片是自己的作品,并且一度扬言:“许多人都讨厌《异形3》,但没人比我更讨厌它。” 如今风行十年的漫威系列自然也跑不了。 由于漫威宇宙画风的统一,导演在拍摄时所能发挥的空间并不多。 《雷神2》的导演阿兰在拍摄时拥有绝对的自由, 但事实上,在拍摄后制片方将影片剪辑得面目全非,使得阿兰表示从此以后再也不想拍漫威电影了。 当然,如果制片方非常善于销售dvd和蓝光碟,那么导演剪辑版则又成为了盈利的好商品。 为了增加销量,导演剪辑版、导演评论音轨、拍摄花絮,都会成为电影的附加产物。 但对于有的导演来说,这无异于画蛇添足。 《异形》导演雷德利就曾经表示,异形的公映版本就是他最满意的版本,而导演剪辑版“根本没有诞生的必要”。 至于国内。 由于dvd和蓝光影片发行市场萎缩接近于无,网络平台又处在蓬勃发展期,导演的影片通常在公映后就已经成为定局, 所谓的导演剪辑版, 大多无法见光,所以导演只能把所有精力放在和制片方的谈判上。 在华国商业化逐渐完善的情况下, 制片人中心制和导演中心制不断进行拉锯, 在前几年也多有出现导演和制片方诉诸法庭的情况。 2011年,《肩上蝶》导演张亮, 因为公映版比电影节放映版少30分钟,实在无法忍受,一怒之下宣布退出影片所有的宣传工作。 在双方拉锯战下,片方最后还是同意,公映版本使用由导演剪辑的120分钟版本,但也干脆利落地放下话来:这部影片会承担更大的票房压力。 当然, 也有不那么幸运的导演。 同年的《假装情侣》,导演刘焚最终就没有争夺到影片的最终剪辑权,在双方因为时长和补拍镜头产生分歧后,刘焚的署名方式是“前期导演”。 第(2/3)页